近日,顺庆区检察院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暂行办法》,对廉政约谈工作作出细化规定,以此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从严治检工作。
据悉,该院的《暂行办法》规定了约谈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约谈对象为本院全体人员;确定了约谈工作的三种具体方式:即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诫勉约谈,同时对三种方式作出了细致化的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哪些情况下启动工作约谈,哪些情形下应该启动提醒约谈和诫勉约谈。在约谈工作的具体程序上,该院从五个方面作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约谈的对象、范围及约谈记录、约谈后整改效果不到位的追责及处理等事项。
同时,还规定了在约谈工作中发现的违纪线索的报告及处置程序等内容。
出台约谈工作制度,既是该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力举措,也是该院落实南充市检察院在创新工作方面提出的“一院一品”工作的直接体现。细化约谈工作,可以有效强化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使廉政约谈工作真正成为监督管理干部、掌握检察人员思想情况的长效机制,同时还能有效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许锐 王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