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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挽回婚姻无望 法律援助维权
www.ascnstone.com 】 【 2018-03-29 09:18 】 【 来源: 南充政法长安网 】
  近日,顺庆区荆溪镇坛罐窑村一名三十来岁妇女在其娘家父母的陪同下,找到荆溪司法所,哭诉其丈夫将第三者带回老家生活,不仅生活居住在一起,还因为自己与第三者争吵,被其丈夫殴打,后因想不通,欲与丈夫及其第三者同归于尽。因娘家父母心疼女儿,不同意她走极端,而是陪同到荆溪司法所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据了解,当事人李某(女)与当事人黄某(男)于1993年经人介绍认识,1998年结婚,1999年生育女儿,2000年生育儿子。两人婚后,感情还是可以,没有吵过、闹过。2008年,黄某与她人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李某考虑到两个孩子小,没有选择离婚,而是忍让。
  
  谁知,2017年7月底,黄某带回第三者及他们的儿子直接在老家同居生活,此行为给李某及两个孩子的的尊严和精神造成极大的伤害。李某忍无可忍,找到第三者争吵,要求第三者离开老家,不要让两个孩子太难堪。可是,黄某毫无夫妻情分,维护第三者,殴打了李某。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电话联系其丈夫黄某,要求黄某到司法所来调解,黄某在电话中答应第二天来。可是,当天下午黄某及第三者一块离开日兴外出,电话一直打不通。
  
  无奈,司法所在征求李某的意见下,建议其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过错赔偿。李某与其父母商量后,决定离婚,请求司法所法律援助提起离婚诉讼。
  
  2017年10月,李某提起离婚诉讼,司法所指派所援助律师李律师给予法律援助,李律师走访村社干部及部分群众,收集了黄某与她人同居的大量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与他人同居行为成立,准予离婚,并由黄某给予李某过错赔偿3万元。
  
  司法所提请大家注意:当婚姻受到伤害时,不能一味的忍让,忍无可忍时,不能用非法手段走报复之路,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尊严。
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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