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韩军通知被告人王某及家属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领完文书后,韩军并未让他们立即离开,而是与他们一道来到该院纪检监察室。
王某是韩军承办的一起强奸案件被告人。2013年10月的一天中午,王某窜入一级智力残疾的被害人家灶房,将在屋内的被害人强奸,被害人母亲发现制止。案发后,王某的亲属主动补偿被害人5000元。案件刚公诉到法院时,王某不认罪,其亲属对法院也有很大不满和抵触情绪。审理中,韩军多方走访,多次与王某及其亲属沟通,给他们讲清道理、释明法律,让他们认识到王某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促使王某主动认罪。同时查明,被告人王某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法院认为,王某已构成强奸罪,王某系初犯、偶犯,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害人进行补偿,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王某作减轻处罚。遂于3月13日依法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月18日下午,就在韩军上班时,被告人王某的外婆文某早早地就等在法院门口。见到韩军来上班,文某立即迎上去说:“谢谢韩庭长。”说完,文某将一大桶鸡蛋、鸭蛋放在韩军面前,转身走了。韩军追了一段路,因蛋桶太重,未追到文某。
来到单位,韩军及时向该院纪检部门报告了这一情况,并与该庭廉政监察员一同将这一桶蛋妥善保管。后又多次与当事人联系让其将东西拿回去,但当事人始终不愿意。之后几天,文某还多次打电话,称要给韩军送两只土鸡和一袋新米,均被韩军一口回绝。
为了让当事人把东西拿回去,在王某及家属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时,韩军专门把他们叫到本院纪检监察室,与纪检组长全亮一道,再次给他们讲法律、讲纪律,最终把这一桶蛋退还给了当事人。“我们只是一点心意,感谢韩庭长的帮助教育,没想到你们的纪律这样严格。”王某及家属对人民法院廉洁办案的司法作风交口称赞。 |